沈阳注销户口办理指南
导语 因不同情况需要办理户口注销的,本文为您整理户口注销办理条件、材料和流程等详细信息,方便大家办理户口注销事项。
办理条件
出国(境)定居人员
受理条件:我市居民因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
参军入伍人员注销户口登记
受理条件:我市居民因入伍注销户口(2021年8月1日前入伍的仍需注销户口;2021年8月1日起,新兵入伍、公民考取军校入学,以及直接招收和定向培养士官入伍时不再注销户籍,但直接选拔招录和特招地方人员担任军官的仍暂注销户籍)。
死亡注销户口登记
受理条件:我市居民在国内死亡注销户口、我市居民在国外死亡注销户口
重复(虚假)户口注销登记
受理条件:一人具有两个户口,双重户口问题的处理原则为去伪存真。
办理材料
出国(境)定居人员申请材料:
(一)居民自行在台定居后返回办理注销户口材料
出入境部门签发的注销户口通知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缴)、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台湾地区户籍誊本(可提供复印件)。
(二)居民自行取得在港澳定居后返回办理注销户口材料
1.香港: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签发的《核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申请结果通知》以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2.澳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缴)、澳门特别行政区治安警察局签发的证明以及澳门永久身份证。
(三)经出入境机关批准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办理注销户口材料
出入境部门签发的《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批准定居通知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缴)。
(四)加入外国国籍人员注销户口材料
1.加入外国国籍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缴)。
2.加入外国国籍人员有效的外国护照(审核是否有中国大使馆签证及中国入境章)。
3.加入外国国籍人员本人在派出所书写的《情况说明》(说明本人基本情况、加入外国籍情况等)。
参军入伍人员注销户口登记申请材料:
(1)入伍通知书(若多年未注销入伍通知书丢失可提供《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军官证办理);
(2)参军入伍人员户口簿、身份证(非本人办理的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死亡注销户口登记申请材料:
(1)我市居民在国内死亡注销户口:1)死亡注销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非正常死亡的提供非正常死亡证明材料);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我市居民在国外死亡注销户口:1)死者的中国护照、户口簿、身份证;2)国外死亡证明原件必须经过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3)国外死亡证明翻译件(到有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将外文的死亡证明翻译成汉语);4)代办人身份证。
以上手续都需要原件。原则上由死者的配偶或父母或成年子女办理。
重复(虚假)户口注销登记申请材料:
1.重复(虚假)户口本人询问笔录或本人书写的情况说明。
2.证实重复(虚假)户口的有关材料。
3.派出所社区民警对重复(虚假)户口的调查报告。
4.以重复(虚假)户口信息办理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缴)。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派出所户籍窗口直接申请
线上办理:辽宁公安APP
办理地点
户籍地所在派出所
办理费用及时限
办理费用:不收费
出国(境)定居人员办理承诺时限:即办
参军入伍人员注销户口登记办理承诺时限:即办
死亡注销户口登记办理承诺时限:即办
重复(虚假)户口注销登记办理承诺时限:派出所受理,报分县局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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