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社会救助政策
导语 沈阳谁会救助包括哪些?下面介绍的是沈阳住房、医疗、教育、就业救助等。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内容介绍吧。
医疗救助
对于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对象、农村困难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及市、区县(市)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注:对农村困难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实行定点救治和定额救治,住院治疗实行定额补偿,区县(市)级定点精神专科医疗机构每床每日补偿90元(新农合70元、医疗救助20元),市级定点精神专科医疗机构每床每日补偿110元(新农合90元、医疗救助20元)。住院救治的农村低保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个人不再承担费用。
教育救助
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就学资助
住房救助
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救助制度,通过实物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实施救助,确保困难家庭住房救助率100%。
注:住房补助的重点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低保边缘对象、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对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改造房屋属于整体危险(D级)的,政府补贴户均不低于1.1万元,对于农村低保边缘对象和其他贫困户,政府补贴不低于1万元;其他属于局部危险的(C级)的,政府补贴不低于0.5万元。补助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调整
就业救助
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处于失业状态人员,通过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费用减免、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给予就业创业救助。
注:对于学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残疾或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不低于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并在离校前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