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沈阳失业补助金还能申请吗?

导语 根据《关于做好沈阳市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失业补助金申报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止。但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要求失业补助金政策继续受理和审批,详见正文。

  按照沈人社发[2020]52号文件规定,失业补助金申领时限为2020年12月31日。但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要求失业补助金政策继续受理和审批。目前沈阳市已按要求正常进行办理。

  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期限、标准及其他规定

  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期限统一为6个月,标准为每月516元,申领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年限。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可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实行按月发放,不得与失业保险金同时发放,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补助金】可获沈阳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入口、补助金标准、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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