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全职新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标准

导语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沈阳市全职新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领相关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沈阳全职新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标准

  高级工(国家三级)600元/月、技师(国家二级)800元/月、高级技师(国家一级)1000元/月。最长申领36个月。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新引进时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应标准发放。

  申报人领取生活补贴期间,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自劳动关系解除次月起停止发放生活补贴。申报人与本市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符合申领条件的,可再次申请生活补贴。但政策享受期自首次申领补贴之日起连续计算不超过36个月。

  申报人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用人单位应严格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用人单位应每年1月份向其社会保险缴纳地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申报人领取生活补贴期间工资发放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供的,暂停生活补贴发放。劳务派遣员工可由用工单位提供工资发放证明材料。

  >>>沈阳全职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流程(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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