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居住证办理指南(条件+办理材料)

导语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通过网上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

办理程序及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通过网上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

  办理入口:

  辽宁省政务服务网或线下政务服务大厅

  申报材料:

  按照在当地连续就读条件申请居住证的需提供:

   1、居民身份证;

   2、注册满半年的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满半年的材料;

   3、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按照在当地有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申请居住证的需提供:

  1、居民身份证;

   2、自有(亲友)的房屋产权证(满半年)、房屋租赁合同(满半年)、购房合同(满半年)材料之一;

  3、证件申请人与房主或房屋租赁合同签定人的关系证明(不是自有房屋或非本人签定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提供);

  4、房主或房屋出租人出具的住宿证明(无法证明证件申请人与房主或房屋租赁合同签定人关系的提供)。

   按照在当地有合法稳定职业条件申请居住证的需提供:

  1、居民身份证;

  2、注册满半年的工商营业执照(法人本人申请情况适用);

  3、能够证明连续就业满半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录用(聘用)证书或社保缴纳凭证等材料之一(单位雇佣、录用/聘用人员申请适用);

  4、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住证】可获沈阳居住证首次申领/签注/补换领办理指南(条件+材料)、办理地点、网上办理入口及咨询电话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