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已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含在本地和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且多子女由一对夫妻生育,在申请贷款时至少有两个子女未满18周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支持政策,具体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要件可见正文。

  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要件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要件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如已婚,需夫妻双方共同到公积金中心);

  2.借款申请人本人Ⅰ类银行借记卡(须与受理银行同行);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

  4.《沈阳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合并登记)》原件1份,开发公司提供的《委托书》原件1份;

  5.首付款证明原件;

  6.至少两个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备注:不能联网核查婚姻信息的,须提供婚姻证明原件(已婚或离婚提供)。

  若与银行组合贷款,另需提供银行所需要件: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经济收入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原件;

  2.近半年工资账户明细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4.婚姻证明原件(已婚或离婚提供)。

  二、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要件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如已婚,需夫妻双方共同到公积金中心);

  2.借款申请人本人Ⅰ类银行借记卡(须与受理银行同行);

  3.售房人(含共同共有人和按份共有人)身份证原件;

  4.售房人《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5.提供至少两个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备注:不能联网核查婚姻信息的,须提供婚姻证明原件(已婚或离婚提供)。

  若与银行组合贷款,另需提供银行所需要件: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经济收入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原件;

  2.近半年工资账户明细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原件;

  3.首付款证明原件;

  4.婚姻证明原件(已婚或离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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