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该政策均为阶段性政策,提取业务自2026年6月30日开始受理,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政策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
一、设定依据:
《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二、申请条件:
1.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含沈抚新区)拥有自住住房。
2.家庭中有共同居住的65周岁及以上父母或3周岁及以下子女。
3.三年内未就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情形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4.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办理要件:
1.身份证;
2.《结婚证》(已婚提取申请人提供);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
4.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员工档案登记表等能够核实家庭成员关系的信息;
5.本人一类银行储蓄卡(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盛京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以上要件可联网核查的,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四、提取额度:
申请人及配偶可在政策执行期内分别申请提取一次,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1万元。
五、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要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需他人办理的:配偶代办须提供双方身份证,不能联网核验婚姻信息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其他人员代办提供双方身份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二)网上办理
登录沈阳公积金小程序“盛金办”或沈阳公积金APP,根据页面操作提示办理。
六、办理时限:
柜面提交申请,即时办理;网上提交申请,待审核通过后办结。
七、温馨提示:
1.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政策执行期内仅可就适老化或适儿化一种情形申请提取。
3.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情形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电梯更新改造、物业费、车位(库)、契税、适居性改造。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沈阳各类公积金提取指南(条件+材料)、线下办理地点/网上办理入口及咨询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