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动产首次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a.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b.授权委托书
c.经办人身份证
3、《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通知书及附图
b.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材料
5、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
6、房屋实测报告
7、建筑物区分所有确认书
8、房屋完税材料(自建自用提供)
说明:
(1)2016年3月1日后下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需提供《沈阳市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收缴情况通知书》
(2)办理首次登记前需完成房屋实测后的数据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