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标准是什么

导语 沈阳医疗保险如何补缴?补缴标准是什么?沈阳医疗保险如何续保?下面为大家介绍的是沈阳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标准。

  以下是截至2016年,沈阳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标准:

  补缴2010年8月前医疗保险费 标准为167.42元/月

  补缴2010年9月—2012年7月期间医疗保险费 标准为194.28元/月

  补缴2012年8月—2014年6月期间医疗保险费 标准为218.42元/月

  补缴2014年7月—2015年6月期间医疗保险费 标准为252.62元/月

  补缴2015年7月以后医疗保险费 标准为276.08元/月

  以上是沈阳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标准,来看沈阳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基数及时限吧。

  社保缴费:

  缴费基数为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上年度是社保年度,即每年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1日)为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12%纳入社会统筹基金。

  九区缴费比例和基数:

  医疗保险 单位:8% ,112.4元;个人:2%,30.6元

  4个县市缴费比例和基数:

  医疗保险 单位:8% ,98.4元;个人:2%,24.6元

  缴费标准

  学龄前儿童:按照每人每年510元的标准筹集。个人缴纳130元,财政补助380元。

  在校学生及未满18周岁非在校居民:按照每人每年460元的标准筹集。个人缴纳80元,财政补助380元。

  本市城镇户籍的成年人:按照每人每年890元的标准筹集。个人缴纳510元,财政补助380元。

  本市城镇户籍的老年人:按照每人每年890元的标准筹集。个人缴纳510元,财政补助380元。

  缴费时限

  参保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为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

  备注:失业者参保是无需缴费的。在失业期间可参加职工医保,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保险异地转移,医保可随同转移。失业者在失业地即可参加职工医保了,其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缴纳医保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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