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日起沈阳住房公积金可提取存储余额
导语 自2019年6月1日起,沈阳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存储余额将全部可以提取。
目前沈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按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定期余额计算,所谓定期余额,即每年6月30日你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6月30日后会转变成定期余额,而6月30日以后存进去的钱,要到明年的6月30日才能变成定期余额,才能根据规定提取出来。
不过,5月13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自2019年6月1日起,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核算标准将由定期余额调整为存储余额,也就是说,每个月进入个人账户的公积金,符合条件都可以即时取出来了!不用等到6月30日!以下为公告原文:
各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民生保障作用,根据国家《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353-2019),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6月1日起,统一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核算标准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即将部分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定期余额(每年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结转的金额)的规定,一律调整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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