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积金提前部分还款指南

导语 本文具体介绍使用公积金贷款后,想要申请提前部分还款所需要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及相关咨询电话,详细内容可见正文。

  申请条件

  1.借款人须履行还款义务6个月以上;

  2.提前部分还款额度不低于贷款余额的10%且大于等于1万元。


  办理要件

  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借款人持相关要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二)网上办理

  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住房公积金页面或沈阳公积金APP,根据操作提示办理。


  办理时限

  即办。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公积金中心服务热线 12329

  和平管理部 和平北大街48号(省妇女会馆对面)

  沈河管理部 沈河区惠工街159号(地铁二号线金融中心站B出口南侧)

  铁西管理部 铁西区艳粉街61号(203路终点站对面)

  皇姑管理部 皇姑区宁山西路5号(百鸟公园西南角)

  大东管理部 大东区大东路175-1号(永丰社区西侧)

  浑南区管理部 浑南新区沈营路29-14号(哈尔滨啤酒厂对面)

  于洪管理部 于洪区黄海路20号

  沈北管理部 沈北新区中央路77号

  苏家屯管理部 苏家屯区牡丹街63-1号

  新民管理部 新民市站前大街112号

  辽中管理部 辽中县南环路1号2门

  法库管理部 法库县龙山路7号

  康平管理部 康平县康平镇中心路64号

  铁路分中心 和平区砂阳路618甲


  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双休日延时服务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最新实行政策为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可获沈阳各类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规定、各类贷款办理指南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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