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在校生及毕业生购房契税补贴政策
导语 沈阳市人民政府发布房产“22条新政”,对于符合条件的在校生、毕业生购房给予契税补贴,具体政策详情详见全文。
在校生、新毕业生购买商品住房契税补贴
补贴标准
2016年3月25日起,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新毕业生(毕业5年内),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其缴纳的契税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补贴资金按财政管理体制契税分享比例由市、区两级分别负担。
注:每名在校生、新毕业生只可享受一次此项补贴。
申请条件
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新毕业生(毕业5年内),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
注:每名在校生、新毕业生只可享受一次此项补贴
申请材料
购房人身份证件、房证、契税完税凭证,学生证或者毕业证。
申请办理
1.购房人持以上证件,到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购房补贴审核窗口申领补贴;
2.购房补贴审核窗口查询电子档案,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日期符合规定:购买行为发生时购房人身份为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或者新毕业生(购房时毕业未满5年),且购房人未领取过此项补贴。按照前款规定审查购房人学籍情况后,即可按照契税缴纳额度全额计算补贴款,并向购房人发放《个人购房契税补贴领取凭证》。同时,在契税完税凭证上加盖“已领取在校生契税补贴”印章;
3.购房补贴发放窗口依据领取凭让,向购房人发放补贴款。
各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地址、联系电话
和平区不动产登记大厅 和平区砂山街98号(希望大厦) 83303083
沈河区不动产登记大厅 沈河区团结路88号(房产超市三楼) 88576265
大东区不动产登记大厅 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88572171
铁西区不动产登记大厅 铁西区重工街北一西路(金谷大厦) 25853670
皇姑区不动产登记大厅 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城建地产大厦 86010000 转2号键(不动产业务)(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于洪区不动产登记大厅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甲 于洪广场东侧 25832746(三和大厦三~五楼)
浑南区不动产登记大厅 浑南区新硕街1-1号 23770017
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大厅 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50号 81763597
苏家屯区不动产登记大厅 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088-3号3门 29829836
沈北新区不动产登记大厅 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89614277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契税补贴】可获沈阳契税补贴政策汇总(持续更新)、申领指南(材料/标准/流程)及各区县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与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