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门诊慢特病申报方式+材料

导语 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且符合相应病种认定范围的可以申报门诊慢特病,具体申报指南如下。

  在沈阳本地认定:

  1.人员范围:我市参保人

  2.办理流程: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与申报病种相关的近期完整病历及相关检查资料到我市门诊慢特病认定定点医疗机构申报

  3.门诊慢特病认定定点医疗机构可在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办事服务中获取

  在辽宁省内备案地认定:

  1.人员范围:已办理省内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我市参保人

  2.办理流程:以备案地政策为准,可向备案地医保经办部门咨询

  在辽宁省外备案地认定:

  只限3个病种:恶性肿瘤(放化疗)、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1.人员范围:已办理省外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我市参保人

  2.办理流程:通过“沈阳智慧医保”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我要查→门诊慢特病→门诊慢特病申报模块进行申请

  注:已办理省内、省外异地备案的我市参保人员均可以回我市本地认定

  办理结果查询:

  通过“沈阳智慧医保”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我要查→门诊慢特病→门诊慢特病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慢特病】可获沈阳门诊慢特病办理条件、办理方式、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