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沈阳和平区社区工作者报名条件

导语 2021年和平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公告现已发布,2021年6月24日上午10点至6月28日下午4点接受线上报名,招录基本条件详见正文。

  招录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沈阳市户籍;

  3.198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肯于付出,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宣传教育能力,较强的群众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6.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化解矛盾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够妥善处理社区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7.熟练掌握计算机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8.具有正常履行社区工作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身体及心理健康、五官端正、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无吸毒史,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9.招考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者应于公告发布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录的人员;

  8.沈阳市社区工作者实名制系统内的社区工作者不得报考。

  9.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区工作】可获沈阳社区工作者招考公告、报名考试、防疫要求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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