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收治患者原则(含防范区+管控区)
导语 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发布门诊收治患者原则,自3月28日起生效。防范区及管控区来就诊患者的收治原则详见正文。
沈阳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收治患者原则
1、首要原则 : 危急重症患者不得拒诊。
2、自3月28日起,医院门诊医生二级防护出诊。
3、防范区:
●患者正常就诊。
●发热患者:医院未设置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发现发热患者将按流程处置转运。
4、管控区:
●目前因沈阳市扩大管控区范围,如管控区患者来诊,预检分诊处见绿码(微信、支付宝中打开均可)、社区证明、有48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结果且无流行病学史,可分诊至各门诊正常看诊。
●急危重症患者于院前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后,经专用通道送至病区。
●所有管控区患者均收入缓冲病室。
●病房工作人员戴口罩一级防护即可,若行分娩、手术则二级防护。
沈阳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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