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受理部门(附具体地址)

导语 沈阳市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报首次购房补贴,本文为大家整理了受理部门及具体地址,详见正文。

  沈阳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受理部门

  申请人须持下列要件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所在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缴纳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养老保险参保分局划分;其他养老保险类型按参保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划分)。

  和平区: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沈河区:沈河区南三经街25号,沈河区人社局一楼5号人才服务包窗口

  铁西区: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中国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五险合一大斤)1楼A19窗口

  大东区: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G区10号窗口

  皇姑区: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就业人才大厅4号窗口

  浑南区:浑南区新隆街10-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于洪区:干洪区黄海路16甲,干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10号窗口

  苏家屯区:苏家屯区雪松路55号,苏家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西厢房

  沈北新区: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人社厅4号人才服务窗口

  新民市: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新民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后楼1楼

  康平县:康平县胜利街道迎宾路名门第一城路西,康平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辽中区:沈阳市辽中区市民服务中心403

  法库县:法库县法库镇河南街南外环路38号,法库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三楼人才管理部

  经济开发区:铁西区流花湖街一号沈阳经开区人才服务中心二楼窗口

  >>>沈阳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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