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沈阳公租房丽水新城配租标准(二批)

导语 新建的丽水新城(一期)公租房,坐落在东陵区(浑南新区)南塔街道南大甸子村(地铁2号线南部停车场)。沈阳本地宝为你整理2014年沈阳公租房丽水新城配租标准(二批),让你能更详细了解沈阳公租房。

  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第11号令)和《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实施细则》(沈房发〔2012〕93号)的相关规定,为解决我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地新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结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实际情况,制定本次丽水新城(一期)第二批公租房配租方案如下:

  一、配租房源

  市政府投资新建的丽水新城(一期)公租房,坐落在东陵区(浑南新区)南塔街道南大甸子村(地铁2号线南部停车场),建筑面积29.2万平方米,建筑住宅30栋,共计4562套,分单室和双室两种户型。计划在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分批次配租入住。

  本次配租房源为丽水新城(一期)A区4栋楼(13#-16#)共计712套。每栋楼均为18层住宅,178套,1层8套(单室4套、双室4套),其他每层10套(单室6套、双室4套)。

  其中41平方米左右的单室424套(每栋楼106套);72平方米左右的双室288套(每栋楼72套)。

  41平方米左右的单室,基础租金标准为每月300元;72平方米左右的双室,基础租金标准为每月400元。租金调整系数按楼层与朝向调整相结合确定。每栋楼均以七层为基准层,执行基础租金标准;基准层以下的楼层,每层租金递减10元;基准层以上的楼层,各层租金均增加10元;顶层租金比基准层租金减少20元;南、东南、西南朝向住房租金均不增减;东北、西北朝向住房租金每户减少10元;北朝向住房租金每户减少30元。

  为公平起见,对2013年8月丽水新城(一期)第一批房源配租时个别区、街道、社区因各种原因漏报的申请家庭,现按照当时配租的比例(根据参与人数和房源数量),单室比例20%(944套/4754户),双室比例56%(640套/1145户),拿出16#楼的单室房源16套(78户×20%)、双室房源20套(36户×56%),先行进行一次摇号配租。未配租成功的人员再继续参加本次其他房源的摇号配租。

  二、配租原则

  1、【三公原则】。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邀请申请家庭代表,市人大、市政协、市监察局、市房产局、市建委、市民政局、市保障办等单位及新闻媒体记者对本次配租情况进行现场全程监督。参加电脑派位的申请家庭,如虚报、瞒报或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取消配租资格。

  2、【直配原则】。实行“一对一”的配租原则,即通过摇号方式直接确定申请家庭配租顺序号与相应房源的具体房间号,进行“一对一”的配租,直接将每个申请家庭配租到具体的房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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