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

导语 本文为大家带来一则有关辽宁省2016年公务员考试的最新消息:2016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请看详细的内容介绍。

  六、公示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职位、招考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为公务员的,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凡经考试录用到县(市、区)以下机关和省直垂管系统驻县(市、区)以下机构公务员,需在新录用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达到3年(含试用期)以上,方可向各级机关流动,确保基层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稳定。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请考生认真阅读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报考指南、专业指导目录及招考职位信息表等。

  4、按照国家要求,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6年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公告将在相关院校发布。

  咨询电话:请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辽宁省录用考试主管部门联系电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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