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学生免交伙食费和校车乘车费情况

导语 下面是与五保户相关的消息:五保户学生免交伙食费和校车乘车费,下面是具体的情况介绍,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开始时间: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交伙食费和校车乘车费,市本级按标准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区、县(市)补贴。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

  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五保户、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主要成员患病或遭遇意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补贴情况:

  沈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乘坐校车或住宿将分别获得补贴,校车补贴每年每生最高1400元,伙食费补贴标准为每年每生700元。

  校车补贴条件为:

  凡在沈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内,小学校车乘降站点距学校3公里以上、中学校车乘降站点距学校5公里以上乘坐校车的学生。

  伙食补贴标准为:

  在沈阳市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住宿的学生。每学期住宿或乘坐校车在60天以上的学生可享受补贴,且补贴不兼得。

  具体补贴标准为:

  市级校车补贴标准为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每年每生1400元;

  9个区符合乘坐校车条件的,每年每生补贴900元。

  市级住宿学生伙食费补助标准为每年每生700元。

  每学期初,学校要将享受乘车补贴和伙食补贴的学生名单在公示栏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5天。

  市和区、县(市)教育局也要将补助资金、补助学校名单、补助学生名单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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