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3月起实现电子化

导语 下面为大家介绍的是一则沈阳结婚沈阳的最新消息:辽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3月起实现电子化,居民无需回原户籍地开具纸质婚育证明。

  辽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实现电子化

  从3月1日起,辽宁省将在全省全面启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功能,实现全省范围内流动成年育龄妇女婚育证明发放、查验和监控管理电子化。

  实施电子证书后,实现省内和跨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可以对省内流入、流出人口婚育证明信息进行查验、反馈和打印;

  县(市)、区级以上流管用户还可以查看所辖区域内各独立单位婚育证明的打印数量;

  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管理查询平台,实现外省流入到辽宁和辽宁流出到外省育龄妇女婚育证明信息的查验、反馈、打印和数据质量层级监管。

  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阶段,原纸质婚育证明(小蓝本)可照常发放,同样有效。

  和平区已经全面推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功能,居民无需回原户籍地开具纸质婚育证明。

  现居住地工作人员与原户籍地工作人员核实居民信息后,可通过辽宁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已全国联网)查询和打印婚育证明,并加盖乡镇(街道)公章,婚育证明自打印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功能与纸质婚育证明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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