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沈阳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导语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3976元。个人缴费封顶金额按单位和职工最高缴存比例各12%计算,不得超过5754.24元。

  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的规定,现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沈阳市2020年度我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统计数据,按照有关规定,我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3976元。

  2.请各缴存单位严格执行政策,做好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7月5日

  《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解读

  一、政策制订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

  二、缴存基数上限的确定

  根据沈阳市统计局官网公布的《2020年沈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沈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5908元,月平均工资为7992.33元。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符合规定范围,最高不应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应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取整得出我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3976元。

  三、举例说明

  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23976元,个人缴费封顶金额按单位和职工最高缴存比例各12%计算,不得超过5754.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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