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沈阳职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纳差额时间

导语 沈阳调整2021年企业职工(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申报缴纳差额时间详见正文。

  关于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执行,参保单位已按上年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完成缴费的,需重新计算自2021年5月起的缴费金额,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差额。

  一、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127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284元/月。

  二、参与基数调整的人员范围

  已按上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缴纳的,需缴纳差额,其中已办理待遇计发、丧抚待遇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等变更业务的,个人缴费基数不再重新核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沈阳养老保险查询、个人缴费基数比例及档次,养老缴费证明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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