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3年度个税汇算哪些人要办理哪些人不用办?

导语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于2024年3月1日起开始办理,部分人员需要按时办理,具体办理情形详见全文。

  辽宁2023年度个税汇算哪些人要办理哪些人不用办?

  符合以下情形需要办理汇算: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符合以下情形无需办理汇算: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温馨提示:

  2023年度综合所得个税汇算申报预约功能于2024年2月21日开通,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20日之间办理汇算,可在2月21日后(每日6:00-22:00)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辽宁2023年度个税汇算预约流程图(附预约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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