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居民收养沈阳孩子办理指南

导语 华侨居民收养沈阳孩子需要哪些条件?如何申请?下面是有关华侨收养沈阳小孩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受理地点、时限等介绍。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办理条件

1、收养申请书;

2、护照;

3、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收养人情况证明;

3、健康证

办理流程

申请收养当事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弃婴发现地(或被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经审查,收养当事人符合《收养法》的有关规定,且手续齐全,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

办理地点

沈阳市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

沈阳市民政局网点

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30——11:30 下午1;30—5:00

办理时限及费用

收养登记一个月内办结(弃婴除外)。

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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