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全职新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指南
导语 沈阳全职新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有600元到1000元不等,最长发放36个月,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方式及流程等详见全文。
沈阳全职新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指南
申报对象及条件: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含中、省直驻沈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外埠高技能人才,且与企业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依法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技能人才可作为申报人。
申报生活补贴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报时限须为到沈工作后一年内。
(二)申报人须首次新引进到沈阳就业,在政策执行起始日之前未在沈阳有过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三)申报人首次新引进到沈阳就业时,须已取得申报补贴所对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
(四)申报人申报补贴所对应的期间,必须在所在单位实际工作,定期领取工资薪酬,且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
申报人为高级工(国家三级)、技师(国家二级)、高级技师(国家一级)的,分别按每月600元、800元、1000元的标准申领生活补贴,最长申领36个月。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新引进时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应标准发放。
申请方式:
申请生活补贴的高技能人才,通过“盛事通”APP实名认证后,线上申请生活补贴。
申请材料:
线上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1.承诺书;
2.户籍证明;
3.申报人的沈阳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
4.申报人与企业签订的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5.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
6.劳务派遣申报人须提供《劳务派遣人员生活补贴申报表》。劳务派遣企业与实际用工单位均应是我市企业。
>>>点此下载承诺书
申报流程:
(一)申报。申请生活补贴的高技能人才,通过“盛事通”APP实名认证后,线上申请生活补贴。
(二)审定。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核,提出拟补贴对象名单。
(三)公示。将拟补贴对象名单在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填报《沈阳市全职引进高技能人才生活补贴发放名单汇总表》,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汇总表报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示期间发现存在问题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定。
(四)资金拨付。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申请生活补贴条件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报人银行账户。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 1的比例共同承担,由市财政先行全额垫付,区县应承担的资金通过财政年终结算方式上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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