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07年住房公积金运营情况公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现将沈阳市2007年住房公积金运营情况向社会公报如下:
一、工作概况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服务沈城经济,关注百姓安居”为宗旨,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进一步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我市住房公积金运营情况良好。
二、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情况
2007年,本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额稳步增长,归集住房公积金35.89亿元,比2006年增长19.8%。
2007年,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18.1亿元,占当年归集额的50.43%,其中:购建住房和还贷提取12.9亿元,销户提取5.2亿元。
至2007年底,本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63.5亿元(含息),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62.3亿元,住房公积金余额101.2亿元。
至2007年底,本市有12771家单位、102万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和回收情况
2007年,向本市24407户职工发放了32.86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比2006年增长28.8%;回收贷款1090680笔,金额14.5亿元。
至2007年底,累计向本市113306户职工发放了142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回收贷款49.19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92.48亿元。
通过加强管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从2006年底的0.098%下降为2007年底的0.075%。
四、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
2007年,本市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59亿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管委会审议通过的方案进行了分配,其中,从增值收益中提取0.95亿元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安排0.28亿元作为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特此公报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00八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