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含“五四”制学校即将升入七年级的学生)
1.拥有沈河区户籍或房产的学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学生和父母的户口簿(如父母离异,需准备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涉及子女归属相关材料)
(2)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如购买新建商品房,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商品房购买合同、契税、发票和入住通知单等材料)
(3)学生出生证明。
另:执行房产、户籍年限限制的学校(详见附件1),如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还需提供学生父母双方在沈阳市(市内五区)的无房产证明(备查)
2.随迁子女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如父母离异,需提交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子女归属相关材料);
(2)学生及其父母其中至少一方的居住证或居住证领取凭条(由租住地所在派出所开具,居住证应在有效期内。如学生及其父母双方均为沈阳市郊区县户籍,此项可忽略)
(3)学生父母双方在沈阳市(市内五区)的无房产证明(备查)
(4)学生出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