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办理地点

导语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员住院的费用是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报销的,因此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很重要的,本文为大家整理了沈阳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办理地点,详见正文。

  沈阳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办理地点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咨询电话:024-96856

  沈河分中心: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

  咨询电话:024-62421703

  浑南分中心:浑南区银卡东路 6 号

  咨询电话:024-81066201

  铁西分中心:铁西区北一西路 50 号,即中国、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 业园(受理铁西区、于洪区医保业务)

  咨询电话:024-22511765

  铁西分中心张士办理部:经济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街 1 号

  咨询电话:024-64689582

  和平分中心:和平区长白西路 51 号,即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24-31912676

  大东分中心:大东区观泉路 102-6 号

  咨询电话:024-24319900

  沈北分中心: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咨询电话:024-89605939

  沈北分中心蒲河办理部:沈北新区辉山大街 123-29 号

  咨询电话:024-88043875

  苏家屯分中心:苏家屯区雪松路 52 号

  咨询电话:024-29829907

  康平分中心:康平县滨湖东四街东,顺山一路南

  咨询电话:024-87269333

  法库分中心:法库县法库镇南外环路 38 号

  咨询电话:024-87102015

  辽中分中心:辽中区滨水新区蒲水路 28 号

  咨询电话:024-87820081

  新民分中心:新民市南环东路 21 号

  咨询电话:024-27615258

  注:上述内容如遇政策调整和地址变更,以新政策和新地址为准。


  门诊规定病种范围:糖尿病(具有合并症之一者)、I型糖尿病(限在校学生及未成年人)、高血压病(3期)、冠心病陈旧性心梗、PCI(PTCA)术后抗凝治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恶性肿瘤放疗、恶性肿瘤膀胱灌注治疗、重症肌无力、多发性肌炎、皮肌炎、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脓疱型银屑病、关节病型银屑病、红皮病型银屑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白塞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慢性乙型肝炎及引起的肝硬化(抗病毒及相关保肝药物治疗)、慢性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恶性肿瘤抗肿瘤治疗、肺源性心脏病(心功能3级)、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3级)、类风湿性关节炎、精神分裂症、其他部位血管支架术后抗凝治疗、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后抗凝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脑垂体泌乳素瘤、脑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进行性核上性麻痹、癫痫、恶性肿瘤(内分泌治疗)、帕金森病、结核病抗结核治疗、强直性脊柱炎、脑胶质瘤化疗(口服药物)、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慢性心力衰竭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治疗、利福平耐药结核。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医保】可获沈阳居民医保最新政策、参保/查询指南、缴费时间/标准/入口、相关待遇报销范围/比例及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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