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沈阳社区工作者什么时候开始招录?
导语 沈阳市民政局、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的通知,沈阳市社区工作者招录已经启动,详见正文。
所属区县 | 招聘人数 | 公告详情 | 报名时间 | 笔试时间 | 报名入口 |
铁西区 | 555 | 点击查看 | 6.25-6.30 | 7.10 | 进入 |
于洪区 | 460 | 点击查看 | 6.25-6.29 | 7.10 | 进入 |
皇姑区 | 138人 | 点击查看 | 6.25-6.29 | 7.10 | 进入 |
沈北新区 | 380人 | 点击查看 | 6.25-6.29 | 7.10 | 进入 |
和平区 | 157人 | 点击查看 | 6.24-6.28 | 7.10 | 进入 |
浑南区 | 361人 | 点击查看 | 6.25-6.29 | 7.10 | 进入 |
辽中区 | 60人 | 点击查看 | 6.21-6.27 | 7.3 | 现场报名 |
康平县 | 25人 | 点击查看 | 6.12-6.25 | 另行通知 | 进入 |
法库县 | 36人 | 点击查看 | 6.12-6.25 | 另行通知 |
进入 |
答:沈阳市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已经启动,从2021年开始,将招录权限下放至各区、县(市),由各区、县(市)民政局统一组织,具体招录方案请关注各区、县(市)公告。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民政局,财政局:为做好社区“两委”换届的后半篇文章,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现就做好2021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下放招录权限。坚持“逢进必考”原则,将社区工作者招录权限下放到各区、县(市),由各区、县(市)民政局统一组织招录工作。
二、合理确定标准。结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情况,原则上按照常住人口每300户配备一名社区工作者的标准,市民政局已会同市财政局核定了各区、县(市)社区工作者岗位数量。在此基础上,由各区、县(市)民政局、财政局统筹考虑社区运行和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合理确定2021年拟招录人数。
三、科学制定方案。招录工作方案应体现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原则,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在面试过程中增加心理素质评估环节。对社会工作师(含初、中、高级)、退役士兵、现役军人配偶在笔试环节给予适当加分,各区、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地区居民给予适当倾斜。招录工作方案经区、县(市)政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备案后,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四、抓好工作落实。各区、县(市)应于6月底前完成2021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招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新入职社区工作者信息录入社区工作者实名制登记系统,并签订劳动合同。
五、做好资金保障。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所需资金由区、县(市)财政承担,市财政根据各区、县(市)实际支出情况按照40%比例给予补助。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区工作】可获沈阳社区工作者招考公告、报名考试、防疫要求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