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旅游大巴车辆高速公路通行优惠政策

导语 自2024年09月21日0时起,采取分车型(类)差异化收费措施,对从省内收费站进出的旅游大巴车辆实施差异化收费。

  辽宁旅游大巴车辆高速公路通行差异化收费政策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旅游大巴车辆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交财审发〔2024〕24号),自2024年09月21日0时起,采取分车型(类)差异化收费措施,对从省内收费站进出的旅游大巴车辆实施差异化收费。对本省旅游大巴车辆采取名单制,对外省旅游大巴车辆采取预约制(通过“辽宁高速通”微信小程序预约),从省内收费站进出的(出入口均为辽宁省内收费站)具备营运资质的且正常使用ETC的三型(20座~39座)、四型(≥40座)旅游大巴车辆,给予通行费收费标准的6.5折优惠,不再叠加ETC9.5折优惠政策。

  政策执行期为2024年9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外省旅游大巴车辆请通过“辽宁高速通”微信小程序申请后享受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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