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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2025

导语 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抚矿集团”),是原抚顺矿务局于2001年9月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制而成的国有全资公司。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信息表》(附件1),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任职条件

  1. 应聘人员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职称条件;

  2. 所学专业符合岗位需求;

  3. 熟悉本岗位所需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4. 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和本专业常用软件;

  5. 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6.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 应聘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8. 符合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参加招聘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党纪、行政处分,尚处影响期内的;

  3.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4.抚矿集团目前在职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联合惩戒对象的;

  6. 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录用的情形。

  三、应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将《抚顺矿业集团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及打印后签字的PDF版)、个人简历及应聘材料(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PDF扫描件)形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称按下列格式编辑:姓名-申报岗位名称-毕业院校-专业-学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fkjtgszpyx@163.com邮箱完成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10月31日17时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和岗位匹配性筛选,择优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并通过电话方式通知面试事宜,未进入面试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如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形,直接取消其报名或录用资格。

  (三)面试

  根据招聘报名实际,分批次开展面试,并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抚矿集团在指定医院组织进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如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行为,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时间提前以电话形式通知,体检费用由抚矿集团承担。

  (六)公示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辽宁省国资委网站、抚矿集团网站及阳光国企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对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地点

  辽宁省抚顺市。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的,抚矿集团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如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而引起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抚矿集团对应聘信息将严格保密,不作他用。

  (四)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抚矿集团所有。

  (五)招聘咨询电话:024—52538708。接受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00—5:00。

  附件下载:

  附件1: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信息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2:抚顺矿业集团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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