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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铁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沈阳地铁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招聘

导语 沈阳地铁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沈阳地铁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是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主要承担市民群众生产生活公共交通出行服务重要职责。

  招聘岗位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岗位职责所必须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且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等对相关岗位规定的条件

  5.具有勇于担当、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具有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1

  (三)不接受报名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5.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

  将下载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及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正副本、无犯罪证明、三年内《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证明、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扫描件根据报名公司及岗位发送,沈阳地铁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sydtbszhaopin@163.com),沈阳地铁公共交通有限公司(sydtgizp123@163.com),报名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4日17:00

  咨询电话:沈阳地铁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024-83602116,沈阳地铁公共交通有限公司:024-8661743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3:00-16:00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条件进行筛选,通过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面试人选。具体面试时间会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发送,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拟聘人选安排到指定机构体检。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考察(背景调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背景调查),如有放弃考察或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背景调查)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沈阳市国资委官网、阳光国企、沈阳地铁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

  沈阳市纪委监委:024-12388

  沈阳市国资委:024-31290269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024-24100148

  (六)录用

  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书》,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附件:

  1.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招聘岗位信息表

  2.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报名登记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在对话界面输入并发送【国企】,可以直接获取沈阳国企/央企招聘职位、报名指南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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