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沈阳地铁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沈阳地铁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是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主要承担市民群众生产生活公共交通出行服务重要职责。
招聘岗位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岗位职责所必须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且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等对相关岗位规定的条件
5.具有勇于担当、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具有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1
(三)不接受报名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5.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
将下载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及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正副本、无犯罪证明、三年内《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证明、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扫描件根据报名公司及岗位发送,沈阳地铁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sydtbszhaopin@163.com),沈阳地铁公共交通有限公司(sydtgizp123@163.com),报名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4日17:00
咨询电话:沈阳地铁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024-83602116,沈阳地铁公共交通有限公司:024-8661743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3:00-16:00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条件进行筛选,通过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面试人选。具体面试时间会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发送,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拟聘人选安排到指定机构体检。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考察(背景调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背景调查),如有放弃考察或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背景调查)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沈阳市国资委官网、阳光国企、沈阳地铁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
沈阳市纪委监委:024-12388
沈阳市国资委:024-31290269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024-24100148
(六)录用
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书》,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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