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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校园招聘公告

导语 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于1952年,隶属于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500万元,是全国一流的国有城市勘测企业。

  招聘岗位及职责

  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信息表》。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岗位职责所必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且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等对相关岗位规定的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1《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不接受报名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5.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

  按要求填写附件2《应聘申请表》并签字扫描,连同本人简历、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在校成绩单、专业排名佐证资料、在校期间所获奖励、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其他相关重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 kanceyuan_hr@163.com,应聘申请表及邮件命名:“应聘公司+岗位+姓名”报名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真实影响后续环节,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2026年3月31日(每人仅限报名一个岗位)

  咨询电话:024-83180307(勘测院及盛京遥测);024-88784711(东勘)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3:00-17:00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条件进行筛选,通过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应聘者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或恶意注册应聘信息、扰乱秩序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面试

  1.根据首轮资格审查结果,原则上按照不低于3:1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测试评价竞聘人员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与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参与面试人员范围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公司各有关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等

  3.面试方式为面试官和应聘者直接进行沟通,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价打分。面试结果由高至低顺序排名,确定拟聘初步人选

  4.面试时间、地点会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应聘者,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四)测评、体检

  1.测评。公司通过第三方对通过面试的应聘者的心理风险进行测评,整体风险等级高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体检。通过测评的应聘者需在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有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结果依次进行递补

  (五)确定聘用人员及公示

  测评、体检结束后,根据面试结果、体检结果和测评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本企业官网、沈阳市国资委官网、阳光国企等渠道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企业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毕业院校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电话:024-83180392

  (六)录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在对话界面输入并发送【国企】,可以直接获取沈阳国企/央企招聘职位、报名指南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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