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付房租无需个人提供“无房证明”
导语 提取公积金付房租无需个人提供“无房证明”,公积金网点工作人员可联网实时查询到职工个人名下是否有房产,大大提高了租房提取的办事效率。
提取公积金付房租无需个人提供“无房证明”
按照租房提取的业务规定,职工及配偶需要证明其名下没有房产才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进行沟通,并与该部门联合开发了满足租房提取业务需求的房产查询系统。公积金网点工作人员可联网实时查询到职工个人名下是否有房产,大大提高了租房提取的办事效率。
职工申请租房提取需要提供下列要件:
身份证(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均需提供)
《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已婚职工提供)
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收据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
职工符合本条规定,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
房屋坐落地址在沈阳市区的,提取限额为每月1200元
房屋坐落地址在4个县(市)的,提取限额为每月800元
职工本人及配偶均在4个县(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为每月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