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指南
导语 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可以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沈阳职工医保,具体参保范围、经办流程及办理材料等详见全文指南。
沈阳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指南
参保范围: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沈医保发(2022〕2号)
具有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灵活就业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未达到病退年龄的因病、非因公致残,并经市以上劳动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职人员。
3、依据相关规定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其他人员。
经办流程及相关资料:
经办流程:
每月1-15日持相关资料到就近医保中心办理参保、变更及退休业务。
需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本市户籍人员提供)
2、身份证原件、居住证原件(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
3、符合医疗保险退休条件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需持《退休审核表》原件、《养老保险金计发核定表》原件或《辽宁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职)表》原件、《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核定表》原件到窗口办理退休业务;未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还需提供参保手续。
注:如需代办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业务经办区域划分: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沈河分中心: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
浑南分中心:浑南区全运路109号(浑南区智慧二街与全运路交叉处东南角),沈阳创新天地H座7楼
铁西分中心: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即中国·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铁西分中心张士办理部:经济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街1号
和平分中心: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即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
大东分中心: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于洪分中心:于洪区沈新路10号网点6门
沈北分中心: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位于沈北路与天乾湖街交叉点处,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B区
苏家屯分中心: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088-3号二楼
康平分中心:康平县滨湖东四街东,顺山一路南
法库分中心:法库县法库镇南外环路38号
辽中分中心:辽中区滨水新区蒲水路28号
新民分中心: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
注:上述内容如遇政策调整和地址变更,以新政策和新地址为准。
温馨提示: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可登陆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网站(ybj.shenyang.gov.cn)。
沈阳医保服务电话:024-12345-1-7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职工医保】可获沈阳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参保指南、医保缴费/查询指南及相关待遇标准。